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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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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评议 2023年09月09日

中文题名: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作者:袁康

第一作者:袁康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3

期号:3

起止页码:203-224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证券民事赔偿;先行赔付;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共补偿;

摘要:现有证券市场先行赔付制度中,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角色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基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公共性及其保护投资者的立场,由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作为先行赔付主体出资赔付投资者,有助于激活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功能和效用,同时实现先行赔付制度的可持续。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机制的构建,需要兼顾基金规模维持和投资者公平受偿,在赔付程序、资金来源、赔付标准以及追偿机制上与责任主体先行赔付应有所区别。将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与先行赔付制度有效衔接,并通过对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的适用条件、赔付资金管理机制、赔付标准和追偿保障机制进行系统性重构,可以实现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制度的有机协调和稳健运行。

分类号:D922.287[证券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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