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体系化及法典构造
On the Systematization and Codification Structure of Environmental Administrative Liability
中文题名: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体系化及法典构造
作者:刘长兴
第一作者:刘长兴
机构:[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年份:2023
期号:6
起止页码:111-122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政府责任;体系化;环境法典;
摘要:行政法律责任是环境法的重要内容,在现行法律中的规定相对分散,推动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体系化发展是环境法的重要课题,也是环境法典编纂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应当以环境保护目标为导向,立足于传统行政法律责任的运用,并充分考虑环境行政的特殊性进行创新发展,推动政府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环境行政处罚制度、环境行政处分制度的体系化。环境法典编纂中应当适当考虑立法技术要求,对三类责任进行适当编排:一是主要在法律责任编的一般规定中规定政府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以概括性条文规定政府的环境质量责任、生态补偿责任、环境损害补偿责任等;二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规则分别规定在法律责任编的行政法律责任章以及污染控制等分则编中,前者规定环境行政处罚的一般规则、通用性规范,后者主要针对具体的环境行政管理制度配套规定具体的行政处罚规则;三是对公职人员的处分以相对概括的方式集中规定在法律责任编的行政法律责任章中。同时还要做好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一般规定、民事责任制度、刑事责任制度的衔接,在法律责任体系中对其进行妥当安置。
分类号:DF4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0】;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