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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平央地:民初行政诉讼的宪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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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衡平央地:民初行政诉讼的宪制功能

作者:吴欢

第一作者:吴欢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年份:2022

期号:1

起止页码:282-296

中文期刊名:原道

中文关键词:央地关系;行政诉讼;中央集权;平政院;衡平央地;

摘要:央地关系是古今共通的国宪议题,通过行政诉讼等构成性制度衡平央地关系,则是迈向现代化治理的中外理性选择。在清末民初帝制走向共和之际,中央政争频仍,地方日渐离心,整合政治势力、强化中央权威成为主国是者当务之急,北洋政府平政院亦被寄寓“使政平”的制度期许。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平政院既注重维护中央权威,又适度容让地方治理。通过裁决行政诉讼案件,平政院从治安、教育、慈善等方面确认和拓展了地方自治范围,又从不得动摇共和国体、不得严重侵害民权、不得损害中央权威等方面厘定和澄清了地方自治限度。在缓冲央地冲突、化解中央政争和建构国家认同等方面,平政院亦有助力型塑国家认同的实质性贡献。由此可见,民初行政诉讼的宪制功能并非单纯指向强化中央集权,而是以衡平央地为主要特征,最终指向现代国家建构这一重大命题。

分类号:K258[中华民国早期(1912~1919年)] 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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