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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Green Principl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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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法典》绿色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

作者:雷朝霞 李念桐

第一作者:雷朝霞

机构:[1]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陕西咸阳712082

年份:2022

卷号:43

期号:5

起止页码:130-135

中文期刊名: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绿色原则;知识产权法;

摘要: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中的最高私法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适用绿色原则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知识产权三大立法中均未明确规定绿色原则,也没有相应的制度设计。推动绿色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完善,不仅要明确规定绿色原则,也要建立与之相应的各项制度。即:在《著作权法》落实绿色原则的制度设计,审慎使用销毁侵权复制品的救济方式;在《专利法》中进一步完善绿色专利优先审查机制,建立专利环境影响测评制度;在《商标法》中规范绿色商标的管理和使用,在司法实践中降低销毁侵权商品这一救济方式的使用频率,使绿色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CSSCI:【CSSCI_E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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