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何以兼顾公与私——兼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How to Amend the Land Administration Law for Taking both Public and Private Interests into Account——Comment on the Land Administration Law (Amendment) (Third Consultation Draft)
中文题名:《土地管理法》修改何以兼顾公与私——兼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作者:李蕊 林中天
第一作者:李蕊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18
中文期刊名:盛京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土地管理法修改;土地权利社会化;土地财产权;土地管理权;
摘要:检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虽然不乏亮点,但是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开启的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的回应相对谨慎保守,在土地管制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土地征收范围和程序等诸多层面还存在问题。引致作为公权的土地管理权与私权属性的土地财产权冲突抵牾,公私法益偏移失衡,滞碍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和土地制度改革实践发展,亟待完善。
分类号:D922.3[土地法]
收录: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