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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治理论的两种模式——基于省级行政区域的实证研究    

Two Models of Local Rule of Law Theory and Their Empirical Test——Based on the Study of Provin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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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地方法治理论的两种模式——基于省级行政区域的实证研究

作者:孟涛

第一作者:孟涛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58-286

中文期刊名:人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地方法治;先行法治化;地方法治竞争;承包型法治;国家法治;

摘要:地方法治理论有两种论证模式:横向层面和纵向层面。前者聚焦"地方"自身的特殊性,影响较大;后者强调"地方"相对于"中央"的自主性,种类较多。政治锦标赛理论和行政发包制理论,有力地支撑了地方法治理论。9个省份法治的调研分析表明:省级地方法治的差异不大,东部省份的法治未必领先于中西部省份,地方法治具有明显的"对上不对下"特征。横向层面的地方法治理论的事实依据和适用范围都有限,纵向层面的地方法治理论更为客观全面,两者应该互补。国家法治与地方法治的分工,取决于其治理事项的纵向发包程度和横向竞争程度。只有在发包和竞争程度都很高的经济领域和少数社会领域,地方法治才能完整存在。其他领域应该以国家法治为主。

分类号:D927[地方法制]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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