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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作社形式的法律变迁     被引量:1

On the Legal Changes of Cooperative F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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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合作社形式的法律变迁

作者:郑景元

第一作者:郑景元

机构:[1]扬州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期号:2

起止页码:98-106

中文期刊名: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合作社;形式;法律变迁;商人化;

摘要:我国合作社形式的法律变迁经历了从法律确认到自我规制,再到公私合作等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所积累的制度性元素构成了合作社形式的法律变迁要件。我国70年来合作运动近乎规律化地出现了无形式有内容的民事合作社、有形式无内容的集体合作社以及无形式无内容的公私合作等三种法律样式。合作社形式的商人化选择意味着合作社原本并非商人,而只是从非商人转化为商人。借由商人化,合作社可在严格类型法定、扩充意思自治与强化公私合作等方面积极具备条件而向商法逃遁,以实现合作社形式的法律终极选择。

分类号:D922.4[农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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