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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物安全司法保护的局限及其克服     被引量:1

The Limitation of Biosecurity Judicial Protection in China and Its S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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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生物安全司法保护的局限及其克服

作者:张忠民 欧恒

第一作者:张忠民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21

期号:1

起止页码:25-33

中文期刊名: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生物安全;司法保护;立法;

摘要: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突发的新冠疫情愈发凸显了生物安全保护的重要性。与理论层面的积极探讨对比,生物安全司法保护的关注在我国相对较少,对其进行剖析可以较好地回应司法层面生物安全领域应当着力之处。我国生物安全司法保护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薄弱且数量有限、关联司法案例责任救济形式单一等局限。对此,须从司法活动本身出发,提升司法活动自身技能、优化司法活动周遭因素、协同司法活动关联领域等三个方面予以克服。也应针对生物安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立法供给,在完善综合性立法的同时,注重与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配合与衔接,从而达到维护生物安全的目的。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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