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程式化”行政诉讼的匡正——兼谈四级法院在行政纠纷解决中的定位
作者:殷勤
第一作者:殷勤
机构:[1]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21
期号:1
起止页码:159-176
中文期刊名:金陵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程式化;起诉条件;纠纷解决;
摘要:'程式化'行政诉讼主要表现在起诉条件绝对化、除外规定扩大化、举证义务彻底化、裁判技术'内卷化'等方面,目的是审判的迅速化,但忽略了对'诉因'即原告权利的回应。'程式化'行政诉讼有诸多危害,主要表现在裁判失去救济功能、司法技术化但工具化、客观上造成'倒金字塔'格局以及诉讼实践难以推进实体法发展等方面。审视行政诉讼'程式化'的原因,除'案多人少'这一'外因'以外,重视法工具主义,是其'内因'。'去程式化'势在必行,具体可以从独立诉讼要件审查、提升裁判的沟通功能、结合主客观两方面界定诉判关系、厘清审级结构中各级法院的职能定位、重视自治型法的补充作用等方面展开。
分类号:D926.2[法院] 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