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截贿行为之刑法教义学初探——基于第三人受托行贿、受贿的类型化分析    

Study on the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Law to the Interception of Bribery by a Third Party

收藏

中文题名:截贿行为之刑法教义学初探——基于第三人受托行贿、受贿的类型化分析

作者:莫晓宇

第一作者:莫晓宇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期号:3

起止页码:183-203

中文期刊名:刑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截留贿赂;行贿罪;诈骗罪;受贿罪;

摘要:第三人利用受托代为行贿、受贿之机截留贿赂的行为中,贿赂财物不因被不法行为所利用的'被动状态'而丧失受法律保护的资格;防止贿赂被其他不法行为再度侵害和肆意践踏之必要,乃被截留贿赂之法益,故截贿行为亦应由刑法规制。就行为类型而论,受托行贿中的截贿,因第三人交付贿赂的举动系协助请托人收买国家公权力,非介绍贿赂罪所能涵盖,且契合诈骗罪成立要件,应以行贿罪共犯+诈骗罪并罚;受托受贿中的截贿,因主观上未超出共谋受贿的射程,客观上服从并服务于协同受贿的'大局',且请托人并未因第三人截贿而陷入错误认知、导致额外损失,故该行为应囊括于受贿行为中,以共犯论。

分类号:D924.392[贪污贿赂罪]

收录:辑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