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政策视阈下“恶势力”的界分
On the Definition of Evil Forc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riminal Policy
中文题名:论刑事政策视阈下“恶势力”的界分
作者:向准 高长富
第一作者:向准
机构:[1]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
年份:2020
期号:3
起止页码:160-182
中文期刊名:刑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恶势力”;刑事政策;宽严相济;
摘要:'恶势力'是我国'扫黑除恶'工作中的重点对象,以特定刑事政策为指引也是依法全面打击'恶势力'的内在要求。透过现行规定中'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可将其分解为组织构成、行为方式、危害性等内容,其中既包含严的规制也呈现宽的考量。然如何在宽严相济语境下作出'恶势力'的界分,需严格划定其与一般共同犯罪、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界限,前者区分于一般共同犯罪的关键点是主观恶的目的,而是否具有恶的目的,以恶的认知和积极追求的意志加上客观之恶进行认定;当恶势力以犯罪集团形式实施犯罪行为时则认定为恶势力集团犯罪;若其达到称霸一方的控制性则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处理。同时结合法定排除情形作出宽缓审视,准确妥当地处置以避免枉纵现象的发生。此外,在宽严处遇要求下,正确把握'打准打实'与'打小打早'的关系也是题中之义。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