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保立法行政罚款制度之发展与反思——以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例的分析
Development and Reflection on Administrative Fine System in China’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egislation
中文题名:我国环保立法行政罚款制度之发展与反思——以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例的分析
作者:吴卫星
第一作者:吴卫星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1
卷号:39
期号:3
起止页码:163-172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新《固废法》;罚款设定方式;威慑;双罚制;刺破公司面纱;
摘要:2020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行政罚款制度的规定典型地反映了我国环保立法的新发展,这种新发展集中体现于罚款设定方式的多样化、罚款额度的巨额化、罚款双罚制适用范围的扩大化这三个方面。透过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环保立法存在以威慑为基础的重罚主义倾向,环保罚款双罚制适用范围的扩大意在刺破公司面纱、落实处罚到个人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威慑的精准性。但是,一味追求处罚的严厉性而不提高处罚概率(确定性)会带来执法公平、寻租和规制俘虏以及威慑与激励失衡等问题。对单位违法适用罚款双罚制,要注意其适用条件和界限,根据环境违法行为侵害法益的严重性、单位的具体类型、单位成员的主观过错等情况予以考量和确定。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