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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重明轻、举轻明重与比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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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举重明轻、举轻明重与比附(下)

作者:[日]川村康[1] 周东平(译) 徐敬(译)

第一作者:川村康

机构:[1]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2]厦门大学法学院;[3]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年份:2021

期号:1

起止页码:202-228

中文期刊名:法律史译评

中文关键词:犯罪构成要件;类推适用;类推解释;戴炎辉;解释适用;举重明轻;比附;仁井田陞;

摘要:四、比附的理解对于比附,常常借类推进行说明。仁井田陞说:“‘比附’是刑法即犯罪构成要件的类推解释——将某一事项的法规推及其他类似事项进行解释适用的一种情况。”戴炎辉认为:“比附,是指把某一项的规定,推及于类似事项而予适用之谓。反言之,今甲事项,并无可据之条,乃将其比附于乙事项,而将乙事项之规定类推适用之意。”以此将比附视为类推。^(1)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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