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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类案件中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与规则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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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寻衅滋事类案件中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与规则重构

作者:石聚航

第一作者:石聚航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1

期号:1

起止页码:279-294

中文期刊名:法律方法

中文关键词:寻衅滋事;正当防卫;司法认定;

摘要:通过对寻衅滋事类案件中防卫的司法判例观察,可归纳出实践中的基本逻辑:寻衅滋事是不法侵害。不法侵害人倒地后,通常被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属于事后防卫,但在定性上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寻衅滋事类案件升级后,尽管有少数案件可以适用特殊防卫的规定,但适用率仍然偏低。部分裁判在寻衅滋事已升级为抢劫等暴力犯罪时,排斥特殊防卫的适用,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时,实践中通常根据防卫的工具、力量的对比、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人的部位等要素综合判断。在认定造成重大损害时,部分裁判认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一致的,即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就认为造成了重大损害。应当在现有裁判的基础上,重构寻衅滋事类案件中正当防卫的裁判规则。对于极其轻微的寻衅滋事,不宜采取正当防卫。不宜一刀切地认定不法侵害倒地后的防卫行为,应当运用一体化防卫的基本原理作具体判断。肯定在寻衅滋事升级后特殊防卫的适用,并将防卫过当的两个基本要素理解为并列关系。对于极度惊恐中的防卫,可按照责任减免甚至阻却事由处理。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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