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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人工智能语境下智能法律行为的定位与效力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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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通用人工智能语境下智能法律行为的定位与效力探析

作者:郭少飞

第一作者:郭少飞

机构:[1]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3

期号:5

起止页码:82-93

中文期刊名:东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通用人工智能;法律行为;智能化;表示外观;多元效力;大模型;

摘要:通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行为呈现诸多新特点:虚实同构,人机交互;数据驱动,算法控制;意思复合,自主消解;形态多样,后果混沌。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法律行为理论遭遇挑战。智能法律行为既非传统法律行为,亦非电子法律行为,应视作新型法律行为。在效力要件方面,对于主体不可知的智能法律行为,不论智能体背后之人的行为能力,无所谓意思表示真实;直接相对方是智能体,则采取客观进路,对行为内容及结果开展合法性分析、利益衡量及价值判断;若是人,仍适用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件,以周全保护人。对于主体可知的智能法律行为,根据人与智能体的相互独立性,区分独立型、参考型、依赖型智能体,厘清两者关系,进而明晰具体效力要素。效力认定时,按照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合同行为,结合主体可知性、相对方善意与否、行为利益均衡度等,梳理其不成立、可撤销、无效等多种样态。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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