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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预审工作的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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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预审工作的一般方法

作者:张鹏莉

第一作者:张鹏莉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18

起止页码:51-52

中文期刊名:楚天法治

中文关键词:移送起诉;撤销案件;侦查程序;犯罪事实;侦查过程;刑事案件;侦查措施;诉讼功能;

摘要:预审是侦查侦查过程的法定环节,对审核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有重要作用.本文从预审的含义为切入点,论述了预审的任务,重点阐述了预审工作的一般方法,以期对理论及实践有所启迪.预审是指侦查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通过讯问和其他侦查措施,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真相,对案件做出移送起诉或其他处理的决定,以最后终结侦查程序的活动.预审是侦查阶段的重要环节.预审的含义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预审的性质和主体.预审是侦查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核实证据,查清案件全部事实真相,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预审的主体是依法具有侦查权的机关的专门人员;二是预审的对象具有一定特殊性,是经过前期侦查,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三是预审的方法、目的.预审的目的是通过讯问和采取其他侦查取证措施对前期侦查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明全部案件事实真相,以决定将案件移送起诉或撤销案件;四是预审的诉讼功能.通过预审,最终终结案件的侦查程序.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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