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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见官'难题之破解——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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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告官不见官'难题之破解——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理解与适用

作者:戴中祥 王传蓉

第一作者:戴中祥

机构:[1]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2]武汉科技大学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67-69

中文期刊名:楚天法治

中文关键词:民告官;行政;机关;规定;出庭;负责人;

摘要:'民告官不见官'是长期困扰行政审判工作的难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2015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首次在总则中以单独条文的形式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其上升为了一项基本原则.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具有重要的宣示价值和引领作用,对切实化解行政审判难问题、重塑司法公信力有望取得明显成效.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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