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证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研究
作者:王林清
第一作者:王林清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5
期号:3
起止页码:56-58
中文期刊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证;民事责任;损害赔偿;
摘要: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证法(草案)>看,该草案对公证的民事法律责任问题仅作了模糊规定.针对公证机构与人员的特性、公证事项对公证机构的要求,在规范与健全公证的民事法律责任过程中应明确:第三人因依赖公证机构出具的假证、伪证而造成损失的,公证机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在公证机构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上,应当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在赔偿范围上,对部分间接损失和特定的精神损失也应当予以赔偿.
分类号:D926.6[公证制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