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和”与“争”:中西传统法治价值选择之异     被引量:1

"Harmonious" and "Struggling":A Different Choice of Traditional Nomocracy Value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ern

收藏

中文题名:“和”与“争”:中西传统法治价值选择之异

作者:张宇

第一作者:张宇

机构:[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150080

年份:2007

期号:6

起止页码:18-21

中文期刊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和;争;法律价值;

摘要:"和"与"争"分别是中西方法治价值选择的基点,不同价值基点的认可,使中西方做出了不同的价值选择。中国传统法重"德治"、"民本"、"无讼"、"等级有序",而西方传统法注重"法治"、"人本"、"正义"以及"人人平等",这最终促使中西方形成了迥然不同的法律文化,并走上了两条不同的法治发展之路。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