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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什么反对解释?     被引量:36

Why Anti-interpretation in the Rul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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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治为什么反对解释?

作者:陈金钊

第一作者:陈金钊

机构:[1]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07

期号:1

起止页码:27-33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律解释;法治;反对解释;法律的安全性;法律的客观性;

摘要:解释法律是为了维护而不是毁掉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制的实现.在法治发展过程中,为保证法律意义的安全,曾设置过反对解释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精髓在于:文字意义完全清楚就无需解释,只需贯彻执行.但我们现在的法学研究者只注意到了规则与事实的矛盾,忘记了经千百年锤炼的法律能解决大多数案件的事实,一味强调政策、实事、价值、情势等等对法律的修正作用,很少提及对明确的法律规则要坚持反对解释的原则.我们必须看到,法律文字已把人类精神体现其中.解释的过度运用可能导致原意的丢失.为保证法律意义的安全性,考虑到初级阶段法制建设的特殊性,我们认为遵守法律是公民的义务,法律的实施只有严格才能建构起法律秩序,我国法制建设需要反对解释的理念.

分类号:D911.01[理论]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5606);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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