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治为什么反对解释?
作者:陈金钊
第一作者:陈金钊
机构:[1]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07
期号:1
起止页码:27-33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律解释;法治;反对解释;法律的安全性;法律的客观性;
摘要:解释法律是为了维护而不是毁掉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制的实现.在法治发展过程中,为保证法律意义的安全,曾设置过反对解释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精髓在于:文字意义完全清楚就无需解释,只需贯彻执行.但我们现在的法学研究者只注意到了规则与事实的矛盾,忘记了经千百年锤炼的法律能解决大多数案件的事实,一味强调政策、实事、价值、情势等等对法律的修正作用,很少提及对明确的法律规则要坚持反对解释的原则.我们必须看到,法律文字已把人类精神体现其中.解释的过度运用可能导致原意的丢失.为保证法律意义的安全性,考虑到初级阶段法制建设的特殊性,我们认为遵守法律是公民的义务,法律的实施只有严格才能建构起法律秩序,我国法制建设需要反对解释的理念.
分类号:D911.01[理论]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560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