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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救济制度——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视角     被引量:9

Our Country 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Litigation System——In the view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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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救济制度——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视角

作者:王健

第一作者:王健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34-37

中文期刊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制度;政府信息;信息公开诉讼救济制度;

摘要:2007年4月24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施行)结束了中央立法的空白,这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条例第33条直接确定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救济途径。但在当前中国法制的框架下,该条例如何贯彻实施(尤其是如何与行政诉讼制度对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应尽快从理论与立法上建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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