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单位犯罪单罚制之弊端及矫正
作者:高珊琦
第一作者:高珊琦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08
期号:3
起止页码:98-103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单位犯罪;单罚制;罚金刑;弊端矫正;诉讼参与;
摘要:对单位犯罪,我国刑法采取的是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例外的处罚原则,对个别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有利于克服罚金刑适用中的一些弊端,但是,这种单罚制,不仅会形成有罪不罚,混淆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而且背离刑事司法中当事人参与原则,导致不起诉范围的扩大,带来审理中的诸多困惑。对之,主要应从增加单位犯罪刑罚种类、限制单罚制适用范围、建立犯罪单位出庭制度和罪状认否制度等方面加以改革和完善。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CSSCI:【CSSCI_E2008_2009】;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