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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刑后民"司法原则问题研究     被引量:3

Issues concerning the Judicial Principle of Priority Is To Be Given to Criminal Proceedings of a Case Involving Civil Proceed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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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先刑后民"司法原则问题研究

作者:朱江 于春生 刘绍武 张涌涛 龙翼飞

第一作者:朱江

机构:[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3]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4]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4

期号:3

起止页码:4-9

中文期刊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摘要:[编者提示] 当前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案件问题突出,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在法学理论及司法各部门对"先刑后民"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今年4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有关专家就"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吉林同志出席并主持了这次研讨会(吉林同志的讲话见"本刊要论").本刊2004年第2期刊发了我院与会教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本期继续刊发与会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学者的发言(均未经本人审阅),意在从首都法律职业人的视角辨析"先刑后民"司法原则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希望这组精心策划的文章能引起大家的关注,以期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所裨益.

分类号:DF718[诉讼程序]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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