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单位犯罪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探析
第一作者:王宏宇
机构:[1]绥化学院;[2]黑龙江大学
年份:2008
期号:5
起止页码:62-64
中文期刊名:绥化学院学报
摘要:一、单位犯罪立法背景考我国1997年刑法典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在立法上予以确定,这绝不是偶然的。对此,可从以下三方面做出解释。首先,将单位规定为犯罪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在经济领域,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但是,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初期,在该怎样建设市场经济方面经验不足。"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表明,我国当前不仅存在着单位犯罪,而且十分严重。一些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乘改革之机,钻某些政策、法律界限不清的空子,大肆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严重程度远甚于自然人犯罪。"[1]正是在这种单位犯罪严重的条件下,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