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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检察监督方式之选择——兼与林贻影、滕忠同志商榷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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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事检察监督方式之选择——兼与林贻影、滕忠同志商榷

作者:张晋红 郑斌峰

第一作者:张晋红

机构:[1]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教授;[2]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干部

年份:2001

期号:8

起止页码:52-55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民事检察监督;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诉权;

摘要:民事法律监督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能,其包括检察机关对民事主体的民事实体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两个方面的监督.由此,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当不仅仅包括民事抗诉权,还应当包括民事公诉权.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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