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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官的客观义务     被引量:35

On the Objective Obligations of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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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检察官的客观义务

作者:陈永生

第一作者:陈永生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1

期号:9

起止页码:11-14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客观义务;检察官;程序正义;法律监督;

摘要: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律监督机关,其身份不仅是承担控诉职能的一方当事人,同时也应承担维护诉讼公平正义的客观义务.检察机关的客观义务是大陆法国家始终强调的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亦有规定.为使检察机关的客观义务能够得到进一步落实,应从观念到立法上促进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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