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柔性修宪的提出及其实现机制
作者:陈越峰
第一作者:陈越峰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79-81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修宪;刚性修宪;柔性修宪;宪法解释;
摘要:一般认为,我国的宪法是刚性宪法,然而,根据宪法修改的实际频率与程度来分析,却不免有所疑问。我国的修宪一直采用直接针对文本的形式,是一种刚性修宪的方式,由于改革的推进和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呈现出来的是一种长期性存在、阶段性实施的修宪,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了宪法的稳定性,却仍然不能完全适应实践的发展。因此,有必要更多地采用柔性修宪的方式,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机制,连续、和缓地对宪法规范的内涵进行明确或廓清、限制或扩张,从而使之在不断适应实践发展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和完善。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