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死缓的条件——基于中国刑法的文本分析 被引量:1
Doubts on Conditions of Death Sentence with Reprieve: Text Analysis of Chinese Criminal Laws
中文题名:质疑死缓的条件——基于中国刑法的文本分析
作者:高长富
第一作者:高长富
机构:[1]吉首大学法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70-72
中文期刊名:社科纵横
中文关键词:质疑;死缓;条件;
摘要:中国现行<刑法>第48条所规定的死缓前提条件的设定缺乏科学性、实质条件的内涵具有不确定性、死缓犯走向条件的设定缺少合理性.为此,宜将"应当判处死刑"中的"应当"改为"已经",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改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改为"应当在宣告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其他情形用司法解释";还应当以立功情节为基础,以无"重罪"为前提,构筑起死缓犯生存走向的具体标准.
分类号:DF6[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