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绑架罪从轻处罚情节评析——以《刑法修正案(七)》为视角
作者:林贵文
第一作者:林贵文
机构:[1]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77-83
中文期刊名: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绑架罪;刑法修正案(七);减轻情节适用;降低法定刑;
摘要:《刑法修正案(七)》降低绑架罪的法定刑有利于实现罪刑均衡,适应实践中出现的危害性较轻的绑架情形;有利于瓦解犯罪,保护被绑架人;有利于实现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从轻处罚情节应当考虑是否控制人质、造成伤害的情况、勒索财物的数量等情节,综合考量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对于绑架罪的法定刑,考虑到绑架情形的复杂多样,应当进一步放宽其法定刑幅度,设置3年以下量刑情节,同时应当取消238条第3款的规定。
分类号:D924.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