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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法律监督机制的法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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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完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法律监督机制的法经济学分析

作者:王新红 陈秀云

第一作者:王新红

机构:[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33-40

中文期刊名: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法律监督;法经济学;

摘要: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关系人,无论是供应商还是公务人员,都是经济人,其行为均遵循自身效益最大化的逻辑。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法律监督的目的是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是使守法经营成为供应商的理性选择、奉公守法成为公务人员的占优策略。由于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号传递机制不畅、价格机制失灵等问题,导致这一目标难以实现。完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法律监督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依法打击行贿犯罪、加重对违法商事行为的经济制裁、推行'代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开示制度、建立供应商准入标准体系、建立财产申报和登记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等是其中的重点。

分类号:D90-05[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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