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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大考试舞弊行为犯罪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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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重大考试舞弊行为犯罪化的依据

作者:林绵优 刘萍

第一作者:林绵优

机构:[1]中南大学办公室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25-26

中文期刊名: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考试舞弊;社会危害性;犯罪化;

摘要:考试舞弊行为由于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考试制度,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影响到学风乃至社会风气。考试舞弊行为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符合犯罪的本质属性,用刑法对其加以规制符合刑法谦抑性,且与我国古代和其他国家的立法例相符合,因此将之予以犯罪化不仅在理论上行得通,在实践中也是可操作的。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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