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私募基金的法律定位
作者:杨宏芹 侍清华
第一作者:杨宏芹
机构:[1]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盐都人民检察院
年份:2007
期号:19
起止页码:57
中文期刊名:检察风云
摘要: 对私募基金进行准确的法律定位,需辨析下列几组关系. 私募基金不是"私人的基金"或是"私有的基金",私募基金只是按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对象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它与财产所有权制度或私有制并无直接的紧密联系.将私募基金看做是"私人的基金",或者认为它是"私有的基金"、"私营企业"的观点都是对私募基金的误解.……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