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从程序本位到程序自治——以卢曼的法律自治理论为基础
作者:吴泽勇
第一作者:吴泽勇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4
起止页码:60-67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
中文关键词:程序本位;程序自治;卢曼;法律自治理论;诉讼法学;诉讼方式;民事诉讼程序;
摘要:关于程序乃法治之枢纽的判断,程序本位论只回答了程序应该做到什么,程序自治论则进一步回答了程序如何做到这些.程序自治,即一种法律程序与其外界环境相对隔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程序自身的展开过程同时也就是程序功能的实现过程.在具体的程序运作中,这要通过角色的分化与重组、时间顺序的安排、空间氛围的营造以及实体法规范的整合功能四个方面的机制来实现.
分类号:D915[诉讼法] 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