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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之限制加重原则的适用及立法完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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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数罪并罚之限制加重原则的适用及立法完善

作者:任江海

第一作者:任江海

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2

期号:z1

起止页码:150-152

中文期刊名: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  数罪并罚使用的限制加重原则,是指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以其中最重的刑罚为基础,再加重一定程度的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或者是在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数刑相加的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最高刑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限制加重原则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刑法第69条的规定显然采用了这一原则.这一原则的适用,克服了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的弊端,对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学术研究的混乱.使得司法实践中具体案件的处理往往拿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立法上的缺损必然带来司法上的困惑.理论研究的空白必然导致实践中的无所适从.下面就这一原则之立法、司法的理论、实践问题作诸项探讨.……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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