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法本位的新审思--从民法基本原则及价值谈起 被引量:6
Re- examination and Consideration About Civil Law Standard--Talking from Basic Principles and Value of Civil Law
中文题名:对民法本位的新审思--从民法基本原则及价值谈起
作者:章礼强 杨佳红
第一作者:章礼强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2
期号:6
起止页码:43-49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基本原则;民法价值;民法本位;个人本位;民为本位;
摘要:民法基本原则含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的根本准则及具有一定宣示价值的特别规则.公平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原则.近、现代民法价值取向的特征分别是安定性和妥当性,它们的主要价值取向都是公平和秩序.民法本位是民法的根本指归.近、现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权利本位、个人本位.个人本位比权利本位更为本原,称其为民为本位,则更确切.可在广义社会法下的经济法等和其它行政法中确定社会本位乃至国家本位.民法本位是民法的出发点,民法价值是民法的归结点,均蕴含并体现在民法基本原则中.
分类号:DF51[总则]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