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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多投"源于权利与义务的失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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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一稿多投"源于权利与义务的失衡

作者:郑璇玉

第一作者:郑璇玉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

年份:2005

期号:21

起止页码:51

中文期刊名:检察风云

摘要: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对"一稿多投"是这样规定的:"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如果从投稿人的角度出发,这个规定的积极意义在于重视投稿人的合法权利,给投稿人一个明确和可操作的时间量.反过来说,这个时间量也可以理解为投稿人的义务.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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