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一稿多投"源于权利与义务的失衡
作者:郑璇玉
第一作者:郑璇玉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
年份:2005
期号:21
起止页码:51
中文期刊名:检察风云
摘要: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对"一稿多投"是这样规定的:"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如果从投稿人的角度出发,这个规定的积极意义在于重视投稿人的合法权利,给投稿人一个明确和可操作的时间量.反过来说,这个时间量也可以理解为投稿人的义务.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