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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目的层次性辩说——兼论刑罚的最终目的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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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罚目的层次性辩说——兼论刑罚的最终目的

作者:韩轶

第一作者:韩轶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04

卷号:21

期号:4

起止页码:44-54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刑罚目的;刑罚体系;刑事司法制度;社会关系;人权保障机能;国家法益;刑法;

摘要:我国刑罚目的不仅具有层次性,而且是层次性的统一。保护法益是刑罚的最终目的,也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终目标。保护法益是刑罚永恒的价值追求,在刑法学中以“法益”替代“社会关系”的概念是合理的。刑罚保护法益目的的确立不仅具有理论基础,而且在我国也具有立法依据。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864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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