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主体新论 --对一个立法解释的解读 被引量:5
Restate the Subject of Crime of Malfeasance --Expounding to a Legislative Interpretation
中文题名:渎职罪主体新论 --对一个立法解释的解读
作者:蒋兰香
第一作者:蒋兰香
机构:[1]中南林学院法学院
年份:2004
期号:1
起止页码:75-80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渎职罪主体;立法解释;解读;
摘要:渎职罪主体是学界长期纠缠不休的一个焦点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对这一焦点问题作了定论.对于渎职罪的主体应作广义上的理解,包括国家机关中法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委托、聘用、受国家机关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