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假冒专利行为——对2008年《专利法》第63条的一点看法 被引量:1
On Acts of Counterfeiting Patent——Thoughts on the Article 63 of the Patent Law 2008
中文题名:论假冒专利行为——对2008年《专利法》第63条的一点看法
作者:李国庆
第一作者:李国庆
机构:[1]河南郑州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
年份:2011
期号:1
起止页码:83-86
中文期刊名:天津法学
中文关键词:假冒专利;冒充专利;行政处罚;
摘要:2008年《专利法》第63条修改了原2000专利法关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的规定,规定了假冒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同2000年专利法相比,2008年《专利法》第63条有一定的优点,但假冒专利行为毕竞是一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它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且,专利法应当让实施假冒专利行为的违法者承担"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责任。
分类号:D923.42[专利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