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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分析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被引量:10

The Civil Liability of the Security Analyst for the Third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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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证券分析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作者:彭真明 江华

第一作者:彭真明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2]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湖北,武汉,430079;

年份:2004

卷号:24

期号:4

起止页码:127-130

中文期刊名: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证券分析师;第三人;民事责任;

摘要:证券分析师是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士.他们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该定性为侵权责任,并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其因果关系的认定,可以考虑借鉴"欺诈市场"理论和"信赖推定"原则,减轻第三人的举证责任,以有效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同时通过合理界定第三人的范围和规定免责事由,以保护证券分析师的合法权益,实现二者利益的平衡.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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