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体制的非行政化改革——非行政化法院与非营利性组织的类比
the non-administrativization reform of the court system——the comparison between non-administrativization law court and non-profit organization
中文题名:法院体制的非行政化改革——非行政化法院与非营利性组织的类比
作者:李莹
第一作者:李莹
机构:[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150080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8-10
中文期刊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院体制;非营利性;非行政化;
摘要:法院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审判与行政管理的分离、阻隔,由于历史的、现实的、人为的原因使得司法权与行政权混淆,导致我国法院体制表现为行政化的特征,并具有营利性的利润追求.要使我国法院体制适应司法审判的客观需要,实现我国司法的现代化,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必须要进行法院体制的非行政化改革.法院应摆脱行政化领导,建立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活动为中心的现代管理体制.
分类号:DF82[法院]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