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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复议制度之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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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财产保全复议制度之重构

作者:刘长玉 张晓宁

第一作者:刘长玉

机构:[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1

期号:6

起止页码:86-87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财产保全;复议制度;救济体系;制度作为;制度设计;司法实践;渠道不畅;民事诉讼;救济方式;解决之道;简单原则;法律条文;程序性;不连贯;衔接;问题;地位;

摘要:<正>财产保全复议制度作为一种程序性救济方式,在我国民事诉讼救济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该制度设计因所涉法律条文过于简单原则,且相关条文衔接不连贯,致使实践中救济渠道不畅,应有作用得不到发挥。本文针对此问题的提出,结合司法实践拟求解决之道。一、现有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9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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