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司法赔偿中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完善之路径——以人民法院自赔案件为例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司法赔偿中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完善之路径——以人民法院自赔案件为例

作者:王颖

第一作者:王颖

机构:[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8

期号:5

起止页码:60-63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司法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完善路径;

摘要:在司法赔偿程序中,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了'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这一世界通例。但自始,该程序的公正性和效能即受到人们的质疑,司法实践也反映出该程序中存在一些问题。尽管如此,先行处理程序在司法赔偿纠纷的处理中有其特殊作用,能够比较便利、经济地解决赔偿纠纷;能够较好地消除对立,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的和谐;能够弥补国家赔偿法在赔偿范围、标准方面存在的不足,给受害人更为充分的救济。在国家赔偿法的修改中,可保留现有先行处理为必经程序的规定,并加以完善,使其成为一个主动、协商、高效的程序。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