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诉美国康柏电脑公司专利权纠纷案
Shenzhen Chuangg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ial Co.,Ltd.and Ma Xiguang v.Compaq
中文题名:深圳创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诉美国康柏电脑公司专利权纠纷案
作者:罗东川
第一作者:罗东川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
年份:2002
期号:3
起止页码:51-56
中文期刊名:中国专利与商标
摘要: 案情原告深圳创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格公司)、马希光诉被告美国康柏计算机公司(以下简称康柏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院于1998年6月1日受理后,康柏公司在答辩期内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对原告专利权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法院于1998年8月18日裁定中止诉讼。2000年4月27日专利复审委作出第2133号无效决定,维持该专利原权利要求1继续有效,法院于2000年6月1日恢复审理,于2000年10月24曰公开开庭审理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