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人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从否定说谈起
Study on Mental Compensation of Legal Person ——Beginning with the Negative Theory
中文题名:论法人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从否定说谈起
第一作者:何国强
机构:[1]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广州510230;[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24-32
中文期刊名:政法学刊
中文关键词:法人;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
摘要:我国立法直接否定法人精神损害赔偿,其理论支撑主要包括"法人无人格说"、"人权保护说"、"法人无精神痛苦说"、"法人精神损害赔偿无必要说",这些观点各有偏颇,值得商榷。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大陆法系国家观点也多与此相背。法人具有独立的精神,精神损害赔偿不以精神痛苦为必要,此二者为确立法人精神损害赔偿之关键。我国立法应坚持肯定说,承认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