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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理念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构建     被引量:4

on civil law no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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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法理念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构建

作者:张安毅

第一作者:张安毅

机构:[1]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外事处,河南,郑州,450002

年份:2007

期号:3

起止页码:34-36

中文期刊名: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理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

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民法理念具有天然的契合性,构建和谐社会有赖于弘扬民法理念。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也是民法理念的终极关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与民法理念高度一致,并且当前我国所存在的社会问题与我国民法理念的缺失不无关系。因此培育和发扬民法平等、自由、人格独立之理念,是法治建设的要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

分类号:D6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问题]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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