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与实体: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的改造 被引量:6
Procedure and Substance: The Reformation upon Juvenile Community Correction Mechanism
中文题名:程序与实体: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的改造
作者:谢佑平 谢澍
第一作者:谢佑平
机构:[1]复旦大学法学院;[2]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34-42
中文期刊名: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诉讼化;分类矫正;法律监督;
摘要:虽然社区矫正制度已正式写入《刑法修正案(八)》,上升为法律法规,但相关规定仍需细化。即将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增设未成年人犯罪特别诉讼程序已是大势所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作为少年司法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更应加以重视。现有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体现着'行政化'的特点,不仅需要对其进行实体层面的革新,更有必要对其加以'诉讼化'改造。通过中立的法院对分类矫正方式进行裁决,注重多方参与,采纳检察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社会调查等方面意见。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裁决程序及执行程序中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身心特点对其加以评估,执行个性化矫正,并利用监督程序保障矫正效果。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