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程序法视野下医疗损害责任立法之适用困境及应对
作者:张海燕
第一作者:张海燕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济南,250100
年份:2012
期号:6
起止页码:64-68
中文期刊名:甘肃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程序法;医疗损害责任;过错;因果关系;鉴定;
摘要:我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部分之规定在具有整体先进性的同时也存在局部不足,这会在诉讼中遭遇一些适用困境,为保证该法实施的统一性,有必要对其适用困境进行程序法视野下的解析和应对.该法第58条规定的过错推定是一种不可推翻的法律推定,原告只要证明存在三种法定情形即可推定被告有过错,不允许被告提出相反证据推翻.该法虽未规定医疗机构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其仍为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诉讼中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但需予以缓和,实行有条件的因果关系推定.此外,我国应重构统一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充分发挥法官在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主动性.
分类号:D90-05[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