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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的财产权归属及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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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的财产权归属及其性质

作者:胡宓 玄玉宝

第一作者:胡宓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2

期号:12

起止页码:50-5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信息数据库;网站经营;商业秘密;用户注册;用户信息;网站数据库;注册信息;注册用户;秘密性;所有权;

摘要:正【裁判要旨】网站用户的注册信息是由注册用户自行设计并交由网站保管、运行的网络数据信息,是网站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客观物质信息,具有财产的性质。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是相关网站的核心资产,可按财产权取得原则,由该网站的经营者享有所有权。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符合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要件时,可作为商业秘密依法予以保护;若不构成商业秘密,则可基于其财产性质按照一般财产侵权的案由予以保护。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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