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危险物质及其非法买卖的认定
第一作者:梁健
机构:[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2
期号:14
起止页码:8-1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危险物质;毒害性;氰化钠;非法买卖;被告人;化学品;毒鼠强;刑法;行为;绍兴市;
摘要:正【裁判要旨】氰化钠系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剧毒化学品,易致人中毒或者死亡,对人体、环境具有相当大的毒害性和极度危险性,极易对环境和人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是指违反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擅自购买或者出售毒害性物质的行为,并不需要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