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危险物质及其非法买卖的认定     被引量:2

收藏

中文题名:危险物质及其非法买卖的认定

作者:梁健 阮铁军

第一作者:梁健

机构:[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2

期号:14

起止页码:8-1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危险物质;毒害性;氰化钠;非法买卖;被告人;化学品;毒鼠强;刑法;行为;绍兴市;

摘要:正【裁判要旨】氰化钠系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剧毒化学品,易致人中毒或者死亡,对人体、环境具有相当大的毒害性和极度危险性,极易对环境和人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是指违反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擅自购买或者出售毒害性物质的行为,并不需要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